中华人民共和国驻老挝人民民主共和国大使馆经济商务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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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商处廉洁自律“约法三章”
根据第六届南博会期间部领导召开的东盟国家部分参赞座谈会精神,为进一步做好经商处廉洁自律、树好形象,服务好企业,加快推进中老经贸合作步伐,经2009年11月25日处务会通过,在今年4月8日处务会通过的“经商处思想政治工作和廉政建设制度”基础上,再“约法三章”并在商务部网站老挝子站上公布,接受商会和广大企业的监督、检查。
1、为企业办事,不讲任何条件;
2、为企业办事,不吃请、不受礼;
3、为企业办事,不分八小时内外。

驻老使馆经商处
2009年11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