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我们经贸新闻商情发布老挝概况政策法规市场调研中老合作老挝外贸投资信息进口商名录
当前位置: 主页 >  经贸新闻 >  正文

我向老挝提供20万美元紧急现汇援助用于救灾
2009-11-07 11:49  文章来源:驻老使馆经商处
文章类型:原创  内容分类:新闻

11月5日,我驻老挝特命全权大使潘广学代表中国政府向老挝副总理兼国防部长、国家救灾指挥部主任隆再•披吉移交20万美元紧急现汇援助,以帮助老方灾后工作。隆再•披吉在讲话中感谢中国政府对老挝遭受上述台风袭击的高度重视和及时援助,上述援助对于灾区来说是雪中送炭,反映了中国政府和人民对老挝政府和人民的友好情谊。参加上述仪式的还有老挝社会福利和劳动部副部长劳里等。
今年9月底凯萨娜台风袭卷了老挝南部,造成老挝南部三省洪水泛滥,共有19人遇难,财产损失约1亿美元。

推荐给朋友 打印
查看更多评论
发表评论: 笔名:
发 送 取 消

老挝政府批准中国台商新建万象工贸园区项目    2009-11-04 17:06
中国广晟参股的老挝普比亚金铜矿项目近况通报    2009-11-04 17:03
中国援助的昆曼公路湄公河大桥项目融资协议签署    2009-11-04 16:14
中国产奇瑞、长城、力帆轿车相继进入老挝市场    2009-10-30 15:48
老挝总理谈本国在中国—东盟自贸区合作中的战略重点    2009-10-30 12:04
头九月中国以9.32亿美元位居本财年老挝外资合同额第二    2009-10-28 10:25
意大利援助老挝建立首个国家级科学园    2009-10-23 22:19
中国五矿集团并购0Z属下老挝色奔金铜矿项目前八个月产情通报    2009-10-10 11:37
中国政府援助老挝国家电视台三频道项目竣工移交    2009-09-26 11:26
中国在老投资呈上升趋势,总额仍居第三    2009-09-26 11:19


商务部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商务部网站及 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商务部网站”。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 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 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

版权所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商务部
网站管理:商务部信息化司
技术支持:国富通信息技术发展有限公司
ICP备案编号:京ICP备05004093号
地址:中国北京东长安街2号
邮编:100731
电话:86-10-65121919
传真:86-10-87519093
邮箱:驻老挝经商参处邮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