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老挝将对国有商业银行支付存款利息工作进行改革 |
|
| 2009-11-05 22:17 文章来源:巴特寮报 |
| 文章类型:编译 内容分类:新闻 |
2009年10月29日,老挝财政部央行同政府各国有商业银行在财政部签署《存款利息和服务费支付协议》,各商业银行向央行进行存款利息结算及财政部向各商业银行支付服务费的改革按照协议将于明年1月1日起正式实施。协议由老挝央行和老挝外贸银行、老挝开发银行、农业开发银行共同签署,此举旨在建立更为合理的金融管理体制,结算年利率老币吉普为1%、外汇为0.25%。(11月4日《巴特寮》报头版)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