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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纠纷处理规则》
2002-11-11 17:28
  1994年7月15日老挝总理签发关于经济纠纷处理规则的总理令。根据该法令,成立了经济处理办公室,隶属老司法部,具有调解、仲裁产生于工农业生产、贸易、经营、服务中产生争议的职责,旨在促进国内外投资,扩大多种形式的商品经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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